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省工业大发展、大提高,推动经济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在工业产业竞争力研究成果基础上,现就大力提高我省工业产业竞争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提高工业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意义
1.提高工业产业竞争力是建设经济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举措。工业产业竞争力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经济实力的重要体现。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工业持续快速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目前,全省总体上正从工业化中期向工业化中后期迈进,工业产业竞争力居全国前列。但我省工业仍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投入不足、技术创新能力较弱、产品附加值不高、企业经济效益偏低、区域发展和内外源型经济发展不协调、在全球产业链分工中处于较低端位置等突出问题,制约了工业产业竞争力的提高。各地各部门要从建设经济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提高工业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使命意识和排头兵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创新发展思路,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推动我省工业产业竞争力迈上新台阶。
二.明确提高工业产业竞争力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的各项部署,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着力点,以技术进步为动力,以消除体制性障碍为保障,以增强产业根植性为途径,加速发展新兴支柱产业,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培育做强做大有潜力产业,推进工业产业的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努力实现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走出一条符合我省实际的新型工业化路子。
3. 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省工业产业竞争力总体上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实现由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的转变。工业持续稳定快速增长,总量规模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产业结构基本实现高级化和适度重型化,成为世界电子信息、家用电器、汽车、精密装备、石油化工等产品重要的制造、研发和出口基地之一;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显著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有较大幅度提升,国际竞争力明显提高;企业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三.推进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工业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4. 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覆盖全社会的技术创新体系。把我省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化技术创新中心和全国重要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基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支持大中型企业(集团)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或其他研发机构,加强对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加强产业集聚地和产业集群技术创新、质量检测等公共平台建设。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建立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科研基地。鼓励境内外民间组织和个人来粤创办民办科研机构。推进产学研一体化,鼓励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加强技术协作,共建技术研究开发机构或建立技术研究开发战略联盟,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支持创办各类科技成果孵化基地。
5. 狠抓关键领域重点技术攻关。按照支柱产业优先、关键共性技术优先、实用技术优先的原则,研究确定关键领域重点共性技术创新项目目录,瞄准国际先进水平,适当统筹集中资金,通过项目招投标,争取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与环保等支柱产业和战略产业关键领域的重点技术取得突破。
6. 进一步加强技术改造工作。围绕改造提升和发展壮大工业九大产业、振兴装备制造业、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推进企业信息化以及推广节能降耗、实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技术等专题,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技术改造工作,全面提高工业产业的信息化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加快工业产业技术升级步伐,推进制造领域的优质高效生产和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的发展。
7. 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支持力度。制定我省产业技术进步条例,规范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资行为,将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工作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整合现有资金和政策资源,继续安排落实和用好省确定的支持工业商贸领域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的各项专项资金,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大对技术进步的投入。
8. 强化知识产权和质量技术标准工作。制定我省专利管理条例,完善知识产权的法规和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技术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体系,研究提出防范国际专利技术壁垒的战略措施。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保护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坚持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专利产业化一起抓的方针,提高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鼓励企业、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积极申请国内外专利,大力提高我省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优势产业和产业集群;加强专利技术许可贸易、专利代理、专利信息服务等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支持企业在电子信息、食品安全、中药现代化、石油化工等领域优先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积极实施“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战略,推进专利与技术标准的紧密结合,增强我省工业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
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9. 加强产业规划引导,加大产业政策支持力度。以工业九大产业为重点,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我省工业及各分行业发展规划。每隔两年修订并公布一次《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中的产品、技术指导目录,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向。在信贷担保、上市融资、供水供电、用地、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等财税政策支持上,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在规划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方案》要求,严格限制建设和逐步淘汰能源消耗大、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产品和项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减轻工业发展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压力。
10. 突出抓好支柱产业建设。发展壮大电子信息、电器机械、石油化工三大新兴支柱产业,加快发展汽车、造纸、制药三大有潜力产业,改造提升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筑材料三大传统支柱产业。适应我省工业重型化发展的要求,认真实施《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的意见》(粤发[2003]16号), 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汽车、石油化工、精密装备制造业等高增长、 高增值、高效益产业的发展,逐步实现我省工业产业的高级化和适度重型化,提高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11. 推进企业信息化。推动信息技术与管理技术、制造技术相结合,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重点抓好一批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建立一批行业信息化服务中心,推广一批通用信息管理技术。积极引导和推动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流程,优化企业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集成和配置,实现企业生产研制信息化、管理方式网络化、决策支持智能化、经营管理实时化、运作过程规范化。
12. 调整优化产业组织结构。坚持扶优扶强,加快大型企业集团,特别是工业50强和20家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的发展,使之成为我省工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骨干力量。鼓励大型企业以资产、技术、品牌为纽带,与国内、国际企业进行并购重组、技术合作和产业整合,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著名品牌、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使其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市场占有率以及经营管理上逐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引导和扶持力度,发展一批中小企业群,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的路子。建立和完善大中小型企业之间在整机与零部件、硬件与软件、科研与生产、核心产品与辅助产品等方面相互配套的专业化分工和产业化协作体系,形成比较完整的产业增值链和相互促进的产业群体。
13. 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落实《广东省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我省名牌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健全名牌保护机制和评价体系。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标准化、计量检测和质量管理体系,广泛推行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继续实施和完善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重奖制度和扶持、保护办法,创建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著名品牌。引导产业集聚地和重点城市创立一批“区域品牌 ”。
五、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促进区域产业协调发展
14. 突出抓好一批新的产业基地和产业带建设。继续抓好原有重点产业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在我省建立国家863和973项目成果孵化、转化和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集中力量和资源,推进珠三角高新技术产业带、沿海石化产业带、沿高速公路和沿江经济带、环珠三角产业转移带的发展,加快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发展广州南沙、惠州大亚湾、珠海西部、茂湛沿海及粤东沿海等新兴工业基地,使之成为推进全省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和载体。
15. 发展产业集群。采取企业投资、政府扶持的办法,在专业镇及跨行政区划的产业集聚地,推进技术研发应用、信息服务、人员培训、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产品交易与物流配送等产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产业集聚地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创新技术、产品、管理和服务,提高产业集群的竞争力。重点扶持规模较大、基础较好的产业集聚地加强产业服务平台、区域品牌和产业园区建设,建设一批产业升级示范区,带动产业集群更好更快发展。
16. 推动产业转移。以对口帮扶和“珠江三角洲地区与山区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为平台,以企业合作和产业发展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重推动作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省内区域合作发展新机制。每隔两年修订公布一次《珠江三角洲地区向山区转移的产品目录》,制定鼓励珠三角产业向山区转移的政策及其配套措施,积极引导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三角联手推进产业转移,把珠三角企业的技术、管理、营销、品牌、资金等优势与山区及东西两翼的土地、资源、成本等优势结合起来,促进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三角的“双赢”发展。东西两翼和山区要确立工业化在县域经济中的龙头地位,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提高工业化水平,以工业发展带动各业发展。坚持市场导向,立足比较优势,抓紧制定和实施承接产业转移经济带规划,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投资环境,增强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不断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17. 加强园区建设。按照中央的部署,加强对全省各类园区的清理工作。保留的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特别是国家级、省级园区,要科学规划,找准定位,向差异化、专业化、高集成的方向发展。推进开发区二次创业,进一步加强创新平台、科技孵化器等研究开发体系建设,明确产业发展重点,积极打造产业链,把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开发区机制创新、环境创新和产业创新,着力提高园区经济的集聚效益和规模效应,推动我省工业的集约化发展。
六.推进体制创新,消除工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18. 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体制和制度保障。鼓励包括民资、外资在内的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造,推动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稳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产向能源、交通、重大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等关键领域中的优势企业集中。以省属、广州、深圳的国有企业为重点,建立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通过体制创新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力度。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研究国有资本收益的再投入机制,培育战略产业和新的支柱产业,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和控制力。
19. 发展民营经济。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粤发[2003]4号)及其12个配套文件。制定我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加快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04]76号)和《关于推进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粤经贸(中小企)[2004]67号)。把在广州举办的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办成国际知名会展品牌,推动我省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大提高。严格管好用好扶持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每年安排扶持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要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及服务体系等公共平台建设。
20. 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一切行业和领域。对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技资建设的项目,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改革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体制,加快研究制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办法。支持和推动广州、深圳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积极引进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加快发展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加大金融对工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利用资本市场的通知》(粤府[200]47号)和《关于大力发展广东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粤府[2004]66号)的要求,积极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多渠道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积极稳妥地发展风险投资基金,加大对高新技术项目风险投资的支持力度。
七.提升对外经贸技术合作层次,增强工业产业国际竞争力
21. 加强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适应我省工业高级化、适度重型化发展的需要,积极围绕支柱产业特别是高增长、高增值、高效益产业的发展,以“产业转移,企业合作,技术引进”三位一体的模式,不断加强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共性技术,实现技术的跨越式发展。有针对性地充分利用市场换技术的政策和机遇以及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加大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力度,特别要注重专利、专有技术、软件及配套技术的引进。重点吸引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来粤投资创办企业,设立区域总部和研发中心,参与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重点项目建设,发挥技术外溢效应、产业关联效应和管理示范效应。鼓励我省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加强与境外研究机构的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研究开发活动,联合创建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和科技开发基地。
22. 鼓励企业“走出去”。认真落实科技兴贸行动计划,健全对外贸易和投资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对外投资,开拓国际市场,努力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公司。优化产品出口结构,支持企业到境外市场投资办厂,实现地产地销,克服国际贸易壁垒的障碍。积极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即将全面启动的有利时机,加大对东盟自由贸易区市场的开拓力度。
23. 积极开展国内区域经贸技术合作。大力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鼓励我省工业企业充分发挥优势,采取并购、重组、联合、贴牌生产等低成本扩张方式,不断拓展发展腹地,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鼓励工业企业加强与大型连锁企业、物流企业的合作,共同开拓国内市场。
八.树立和落实科学人才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业产业人才队伍
24. 培育和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大力实施企业家、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专家和高级技师,建立广东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选拔任用机制。加大对东西两翼和山区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全面提高劳动力素质。强化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大型企业与高等学校、技师学院合作,定向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技师、高级技师,建立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拓宽人才引进视野,在发达国家和地区设立海外人才服务机构,加强与海外留学生组织、华侨华人专业团体、校友会、知名人才中介机构的合作,建立留学人员和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开发留学人员和海外人员信息、智力资源。
25. 营造人才使用和成长的良好环境。创造舒适、祥和、健康向上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把我省建设成为最适宜优秀人才创业、工作、生活的集聚中心,确保人才请得进、留得下、用得上。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可计入成本;制定科学规范的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兼薪管理办法;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特别是专利技术投资入股,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入股的,经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评估机构评估后,技术成果作价金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不受限制;鼓励科技企业实行期权、期股的办法,加大对企业经营者和骨干科技人员的激励力度;对从事研究开发、工艺技术革新的科技人员和技能人才,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不受学历、资历和职数限制,破格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聘用后享受相应的工作生活待遇。
九.完善产业服务体系,推进工业产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26. 发展现代流通业。加快发展现代流通业,是我省进入工业化中后期阶段工业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的有效途径。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的意见》(粤发[2002]1号), 加快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加快推进流通业结构调整,形成工商联动、互为促进的发展格局。制定进一步促进连锁经营、现代物流、中高级批发市场和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流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创新,提高流通企业的组织化、规模化水平,建立通畅、高效的商品流通渠道。积极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吸引境外企业到我省设立外贸公司,从事商品进出口业务,特别要大力吸引国际著名连锁企业、物流企业到我省建设物流基础设施,设立商品采购中心和物流中心,使我省的商品能够直接进入跨国公司的国际营销网络。进一步规范会展业的发展,培育一批名牌展会和会展企业。
27. 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整合全省产权交易机构,大力推进网站互联、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努力组建以广州产权交易所和深圳产权交易中心为依托的泛珠三角区域产权交易中心。加快产权交易法制建设,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国有、集体产权都必须进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公平、公正交易。进一步办好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高标准建设中国(华南)国际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和华南技术交易网。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有关行业协会建立行业性、专业性科技信息网络和网上技术市场,加快建立完善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技术不断创新。
28. 发展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业。制定行业协会法规,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政府对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监督,切实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支持行业协会在产业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订、资质认证、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价格协调、反倾销起诉和应诉等方面发挥更好的作用,强化行业协会服务、自律、协调和监督等方面的功能。结合我省工业产业发展规划,优化调整行业协会结构,努力发挥行业协会在提高工业产业竞争力中的积极作用。
规范发展中介服务业。通过社会投资、政府资助、有偿服务等办法,大力发展各种技术创新、技术评估以及技术经纪、招商引资等中介机构。加强与港澳地区在服务业领域的合作,吸引国际知名专业中介机构来我省建立地区总部、分支机构,大力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经营管理、技术、市场营销、信息、人才、财务、金融、法律等方面服务的中介服务业,全面提高我省中介服务业水平。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和工业产业竞争力研究成果,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